500余名艺人发声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1-04-26 二维码分享

超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500多名艺人联合发声直指网络短视频侵权 短视频江湖将何去何从?


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朱敏)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超过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500多名艺人发声,直指网络短视频侵权。此次的联合倡议书,是继4月9日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发布联合声明后的更加具体且具有指导意义的倡议书。

联合倡议书针对当前网上短视频侵权现象提出了具体的维权行动建议和指南,呼吁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那么,短视频为何被集体声讨?方兴未艾的短视频江湖将何去何从?

刷一刷短视频平台,大家经常能看到这几类视频:5分钟带你看完一部大片;直接引用影视作品片段进行所谓的点评;剪辑经典影视作品,将自己的照片和台词加入剧中。

看完这些视频后,你或许忍俊不禁,或许感动落泪,但你有没有想过,它们可能涉及侵权问题。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管育鹰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果内容超过适当引用的限度,并且事先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构成侵权。管育鹰说:“构成侵权主要是:..,事先没有得到许可,第二,超过了适当引用的限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里有一个制度叫合理使用,它没有讲一个比例,只是用了一个词叫‘适当引用’。根据惯例,如果影视作品和音乐作品超过两截,就超过适当的限度了。现在大部分引起争议的短视频主要都是人家的东西,你自己说你是再创作,其实站不住脚。”

当短视频热度正酣之时,4月9日,50多家影视公司、五大长视频平台及影视行业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4月23日,70多家影视传媒单位联合500多位艺人再度发布联合声明。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导演尤小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反对侵权行为是行业内的共同呼声。“包括平台、制作单位都有反映,希望协会能够在4月26日――..知识产权日跟大家一起发出这个呼吁。大家提出,短视频平台有一些没有购买使用权,所以是侵权的,我们反对的是侵权行为。”

仔细研究各类短视频平台涉及影视剧的内容,不难发现坚持原创者仍属少数,“拿来主义”普遍存在。管育鹰认为,当我国影视行业尚未形成成熟的事先许可和付费交易习惯时,短视频的迅猛发展也增加了侵权的风险。管育鹰说:“短视频平台发展得非常快,但是我国文化产业行业包括影视行业,事先许可和付费的交易习惯还没有完全成熟,所以大家习惯性地直接拿过来用。还不像传统的侵权,把别人一整部电影拿来,难度还大,短视频很容易制作,所以就很容易产生侵权的纠纷,侵权的风险还是挺大的。”

除了侵权问题,利益格局的变化也是导致长短视频平台发生冲突的原因之一。据了解,我国短视频用户已达8.73亿,正逐渐蚕食长视频的用户和流量。操作上而言,二次剪辑影视作品门槛低,且传播速度更快,百万粉丝级别的影视剪辑博主不在少数。目前,短视频行业的广告收入持续高涨。相比之下,各大长视频平台几乎都处于亏损状态。

诚然,长视频平台的亏损不能完全归罪于短视频的兴起,但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表示,无论损害大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都是不可取的。张平说:“用了他人的创作成果,必须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如果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另当别论。除此以外,特别是出于商业目的,使用他人作品都必须署名,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同时要支付报酬,特别是要事先获得权利人的许可。”

那么,如果短视频侵权,平台方承担怎样的责任?..表示,平台作为.大获益方,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如果在明知或应知侵权的情况下,未采取行为,应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管育鹰还指出,如果短视频平台参与内容的归类、栏目设置等,或将被视为共同侵权。“短视频的运营方如果提供的是纯技术服务,著作权人通知你要下架删除视频,你删除了就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短视频平台参与了内容的制作,比如设置一些栏目归类,如热销影视作品短视频,在你的网站上做了一些分类处理,在法律上就认为你不是单纯的技术服务商,而是参与了内容制作,这时就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会认为你是帮助侵权或者共同侵权了。”

70多家单位和500多名艺人的一纸声明,将长短视频、短视频与制片方的利益、权益之争放到了台面上。不可忽视的是,影视剧内容二次剪辑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一些相对冷门或者宣发不足的剧集做二次推广,当然这些行为也必须建立在版权合法的基础上。声明里也提到,影视内容是短视频的沃土,愿意以开放的心态,和短视频平台以及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共同探讨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授权方案。

管育鹰表示,版权保护是必由之路,各方可通过版税机制等方式实现共生共赢。她说:“我看电影和看短视频是两回事,事实上对原始著作权人的电影市场、电视剧市场并没有特别大的破坏,其实是可以做双赢的事情。你允许他用,但是肯定用的不是整个电影,用一部分,大家就可以坐下来谈使用费到底是多少。互联网这种环境下使用的量特别大,个体谈判交易的成本比较高,如果通过协会或者集体管理的方式,整个权利人集体协商的方式,可能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也是多方共赢的模式。”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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