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宣判取消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1-12-31 二维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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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一审宣判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临时被通知取消。12月30日晚,南都记者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原定于12月31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宣判,30日当晚律师团队被临时被通知,因审判长身体不适取消。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被闺蜜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被告人陈世峰后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对于案发时刘鑫在江歌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2018年10月15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对刘鑫提起诉讼。今年4月15日,该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原告提出民事赔偿207万,含江歌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往返日本开庭交通费用、翻译费用等。

庭审期间,刘鑫的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称江歌遇害是陈世峰造成,被告在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江秋莲拒绝民事调解。该案法官宣布,双方分歧较大,择期宣判。

时隔半年多,12月27日,江歌母亲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透露,接到法院通知,该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宣判。

12月30日下午,江秋莲在微博更新动态,与律师团队准备迎接案件宣判。此前在12月30日凌晨,她曾发视频表示,无论庭审结果如何,都感谢律师团队。

12月30日晚,南都记者从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处获悉,该案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宣判,原告方临时被通知因审判长身体不适取消。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