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人口普查开始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 2020-10-13 二维码分享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工作10月11日开始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中提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摸底工作

 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

 普查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公告明确,公民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同时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普查对象需要做什么?

 据介绍,此次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工作,分别是摸底和登记。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进行摸底工作,普查员将逐门逐户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并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11月1日至12月10日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期间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普查对象如何自主填报?

 此次普查将采用入户登记或由住户自主填报两种形式进行,这也是..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目前已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普查对象可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未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来源:ZAKER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